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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4-10
点击次数: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2025年惠州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为了加强对惠州市大亚湾工业产品质量状况的把控,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对大亚湾开发区生产及销售领域共185批次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在不合格产品中,纺织品5批次,灯具3批次,塑料购物袋2批次。
本次共对8批次灯具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发现3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涉及项目主要包括: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电源接口骚扰电压、标记。
本次共对1批次移动通信手持机(手机)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共对2批次新型墙体材料(砖和砌块)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共对14批次成品油(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等)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共对1批次机动车发动机润滑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
本次共对2批次产品塑料购物袋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发现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涉及项目主要包括:厚度不足(低于0.025mm)、带有袋本体外的附件挂耳。
本次共对11批次纺织品产品进行抽查检验,发现5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涉及项目主要包括:绳带安全、纤维成分、附件抗拉强力、pH值、其他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依法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责令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严格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依法查处抽查发现的质量违法行为,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