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2025年2月22日,湖南新亚胜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亚胜)作为原告,因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圳市中润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实用新型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经历了一系列法律程序。新亚胜拥有的专利号为 4.0、名称为“一种 LED 显示屏电源模块及 LED 显示装置”的实用新型专利,第三人于 2024 年 2 月 3 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被告于 2024 年 7 月 30 日发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新亚胜于 2024 年 8 月 5 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递交行政起诉状,法院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受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新亚胜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100 元由新亚胜负担。新亚胜不服判决,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受理,案号为(2025)最高法知行终 23 号,并定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上午 9:30 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第五法庭进行询问。目前,本次诉讼事项未对新亚胜经营及财务造成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准备证据材料,聘请律师依法主张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