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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0-17
点击次数: 某部制作全彩显示屏(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六、其它补充事宜”中的相关内容及要求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执行。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月1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申领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8.满足招标公告“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要求。(提供声明、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格式可找代理机构(邮箱:)领取)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账号:00013缴纳标书费(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可简写)及公司简称)
楼313室。(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七、开标时间、地点(一)开标时间:
时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二)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青年路526号中金寰华大厦3楼313室。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